当前位置:首页 - 本院信息 - 新闻速递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介绍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9日9:35 来源:  】 【关闭窗口

基 本 情 况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地处安源新区韶山西路,管辖安源区和安源经济开发区两地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辖区面积264平方公里,人口60多万。综合审判大楼占地面积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分立案、审判、办公、休息四个区域,内分法官、群众、羁押三个通道,拥有78间办公室、38间含热能系统、电视、电话的双标休息室和12个大、中、小法庭、独任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旁听席达500多座,并按照审判现代化的要求,装配系统的数字化网络体系: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多功能会议系统、集考勤、管理与一体的智能门禁系统;电子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监控系统;还在审判庭设置了安检门,配备了多媒体大屏幕投影、数字式视频和音频系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现代、文明、庄严、公正。

历 史 沿 革

        1972年11月成立城关区人民法院,有干警9人,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和接待室。1979年10月,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成立审判委员会,为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权力机构。1980年城关区法院干警增至24人,1981年1月设立经济审判庭,1988年4月设立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1989年3月设立执行庭,法院干警增至59人。1993年成立政工科。1994年1月更名为安源区人民法院。 1997年2月,设立区法院纪检组和研究室。1998年4月成立法警大队。2002年2月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要求,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撤销了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房产法庭,分别成立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庭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形成大民事审判格局。同时撤销执行庭,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升格为执行局;撤销告诉申诉庭,分设成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2年4月,成立监察室。2006年5月成立全市第一家少年审判庭。
1979年2月,恢复高坑人民法庭。1986年12月,设立安源、青山、郊区、后埠四个人民法庭,1990年9月,撤销后埠人民法庭,设立全省第一家稽查征费法庭---萍乡交通稽征人民法庭,后于1999年12月撤销。1995年3月,面对日益增多的房屋纠纷,设立房产人民法庭,于2002年改为民三庭。2004年5月设立高新法庭。

队 伍 状 况

        全院共有正式在编干警87人,退休人员5名,现在在岗人员为82人,共有中共党员56名,分设一个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2人,具有本科生学历的人员62人,年龄结构显凸字形,即两头少,中间突出,年龄50岁占17.8%、35—40岁的31人,占42.5%、35岁以下青年干部8人,仅占10.9%,虽然安源区法院法官人数不及全市法院系统的四分之一,可历年审结的案件达3000多件,占到全市基层法院的一半以上。

主 要 荣 誉

        1996年曾荣获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2002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获全省法院系统集体嘉奖,2004年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评为 “优秀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和市“青年文明号”。2005年荣获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评为 “优秀法警大队”。2000年—2005年期间,全院共30多名干警受到各级奖励、表彰和嘉奖,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特 色 工 作

        安源区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与目标,根据“思想强人,人才强院”和“以人为本,以德治院”的管理理念与模式,全面提升法官职业道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积级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职业法官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业绩和稳步的进展,办案指标呈现出“四升四降”的变化,即受案数、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稳中有升,存案数、上诉率、改判率、再审率普遍下降,为稳定萍乡城区、安源乡镇平安和谐生活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安源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抓住一个核心,持之以恒建队伍
        要有一流的工作,必须要有一流的队伍。为此,安源区法院把队伍建设当作各项工作的核心,数年如一日地狠抓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三过硬” 。一是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内容,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政工科专门抓,各庭、室、局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审判工作,又抓思想政治工作,并严格坚持月初党组成员学习日、月中干警集中学习日、月末院中心小组学习日制度。同时广泛采取领导与干警个别谈心制,开好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沟通法官的思想动态,从根本上确保干警政治合格。二是设立学历教育、调研奖励、技能培训三项专项基金,每年举行一届理论研讨会和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开设“法官讲台”,组织干警开展审判经验交流,注重培养“审判专业带头人”,并不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术讲座。现在,全院干警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一种追求,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06年,在省级、国家级等刊物上发表各类调研文章600多篇,30 多人次在全国、全省、全市法院的学术研讨会中获,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社会经纬》和江西电视台多次报导过该院审理一些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有的还被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选用。三是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实行法官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将最高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细化、量化,由民主选举的院考评委员会依照建档、立卡、问卷、反馈、存案的程序,对每一个法官及工作人员从职业道德和社会生活两大方面实行百分制考评,凡考评不合格者则调离审判岗位。同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人人交纳廉政保证金,聘请11名义务执法监督员,进行全方位监督,多层次地构筑反腐倡廉的防线。


二、 突出一个重点,倾心倾力为人民
        “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是安源区法院的工作口号,也是该院的工作重心,为此,该院制定和开展了一系列司法为民的措施和活动。(1)擦亮“文明窗口”,在思想观念上做到“司法为民”。 立案和信访是法院工作的“窗口”。为了让这个“窗口”更加便民利民,该院制定出立案工作文明用语和忌语,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推行“五、四、三、二、一”工程,即“五个心”接待群众要热心、解答问题要专心、调解纠纷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心、对待批评要虚心;“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句好话、一杯热茶;“三个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二个不”即不接待完当事人不下班,不因为言行不当而导致当事人不满意;“一个责”即由一名立案庭长或副庭长在立案庭全天值班,及时处理立案中的有关问题。同时设立收费公开栏、咨询处,实行受理、审查、立案、收费敞开式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采取当场接受、当场审查、当场审批,一次立案从头到尾仅需10分钟,对一些行动不便或特殊情况,无法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则实行“电话立案”、“信函立案”和“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并购买了触摸屏电脑,将各种纠纷所需提交的证据材料、审判程序、诉讼风险及法律法规分类公布,当事人立案后,案件资料和审判信息即自动输入电脑,只要一点“鼠标”便可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既方便了诉讼,又增加了审判的透明度。(2)公布“三条热线”,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司法便民”。一是“你问、我答”的法律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与辖区内各个社区建立电话网络,在工作日内只要当事人和辖区内人民群众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随时可以通过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二是 “你说、我做”的执行快速反应热线。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联系卡”,设立和向社会公布执行专用热线电话,建立3支执行快速反应小组,打破8小时工作制,实行早晚执行、节假日执行的快速反应机制,凡申请执行人用电话报告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被执行人财产下落的,本市范围内的12小时内出警执行,在外省外地市的48小时内出警执行。三是“你监、我查”的廉政热线。凡是有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干警接受当事人宴请或由当事人买单进行娱乐消费的,一律在当天内组织专人调查;凡是有群众以书面形式举报干警借案敛财,进而导致案件判决不公或执行不力等违反廉政纪律问题的,一律在两天内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严查。(3)加大“绿色通道”,在实际效果上做到“司法利民”。因本市小窑煤井较多,每年因劳资、工伤纠纷案件逾百件,为了不让民工兄弟流汗流血再流泪,该院对于民工诉讼案件,简化立案手续,优先财产保全,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为使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和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该院还加大了司法援助的力度,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救助那些困难当事人,绝不让当事人因为交不起诉讼费而影响正常的诉讼。据不完全统计,仅仅2005年为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130多万元。同时,建立巡回法庭,上门审理案件,解答法律问题,指派多名法官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并将派出法庭与院立案庭联网办公,当事人既可就近在派出法庭起诉,也可到立案庭预约立案,大大方便边远群众诉讼。甚至,为防止当事人到法庭打官司多走“冤枉路”,该院还专门制作并悬挂了干警去向牌,在警外出时标明外出去向和归期,从细微之处为群众着想。2003年10月,院长亲自带领法官先后在凤凰街花园社区、八一街藕塘边居委会、萍矿柑子园社区为小区居民讲解法律和巡回开庭审理案件,在当地引起了热烈的反响。(4)营造“四个环境”,在服务创业上做到“司法护民”。一是营造安心创业的法制环境。出台以“公正执法保护创业、司法为民服务创业”为核心的五项长效机制,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用公正审判、高效执行来保障民营企业有序创业,让辖区内民营企业吃下安心创业的“定心丸”。二是营造依法创业的法制环境。建立委派法官进驻民营企业制度,选派5名精干法官定期到江西武冠集团、富森百货等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上的难题,为企业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民营企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创业。三是营造成功创业的法制环境。涉及到民营企业的诉讼案件,采取“三个积极”即积极受理、积极审理、积极执行和“三个确保”即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确保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得到及时圆满解决、确保民营企业的创业成果不受到任何侵占,依法为民营企业成功创业排除障碍。四是营造快乐创业的法制环境。通过 “文明窗口”、“绿色通道”、“热线电话”、“八个一”服务等活动,为涉及诉讼的民营企业提供一系列便利条件,让民营企业在一个高效、文明、廉洁、和谐环境中快乐创业。


三、 围绕一个主题,公正高效抓审判
        公正和高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围绕这一主题,安源区法院坚持规范制度保质量、探索庭审改革求效率。一方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全面进行案件评查。该院将审判过程分为收案、送达、排期、庭审、宣判、执行、评查、归档等若个环节,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规定结合不同的审理环节分别予以系统地归纳和细化,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从而使整个审判工作规范有序。同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案件质查评查小组,制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各类案件的质量要求细化、量化,坚持按季进行案件质量考查,凡案件质量不高的庭室、个人均取消评先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案件不准归档,不计结案数;对质量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对案件质量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由监察室和审监庭共同调卷审查,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并为每位法官设立个人办案质量档案卡,将其承办的所有案件的审判过程、处理结果、上诉情况、评查结论逐项登记,实行每月统计、按季分析、年底通报,记入工作考核档案保存,并作为以后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实行审限跟踪制度。案件立案后由立案庭逐案填写审限跟踪表,标明立案时间、开庭时间、结案时间和执行时间,实行微机全程跟踪管理,对接近审限的案件,亮出红灯,发现拖延情况,及时向审判庭通报情况,督促办理,以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同时为缩短个案的审判周期,该院以证据制度为重点,积极探索庭审方式改革途经,实行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易审,证据交换,证据公示等系列措施,坚持民商事审判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案件直接辩论,法院仅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径行裁判;行政审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开庭前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交换证据;刑事案件大胆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节约了审判资源。现在安源区法院一个月内审结的案件占40%,平均结案周期为32天,各类案件当庭宣判率大为提高,刑事案件为68%,民商事案件当庭案件率达83%,行政案件达到了95%。


四、 把握一个关键,与时俱进搞改革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这几年的时间内,安源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级树立创新意识,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不断完善、深化和推进“一个公开,三个强化”为中心的各项审判改革和制度创新。一是以竞争激励为重点,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制和一般干警双向选聘制;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实行审判流程,变“由人管案” 为“以案管人”;三是试行调查令制度,允许律师持令调查,以尽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取证;四是开展裁判文书改革,改变过去罗列证据的传统做法,突出认证与说理,力求使胜诉的胜得清清楚楚,败诉的败得明明白白,展现出裁判的公正性与透明度;五是探索审判组织改革,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的审判权限规定,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六是建立调查法官制度,避免先入为主,使法官的工作重心向庭审转移;七是规范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理范围,及时化解纠纷,提高诉不尽效率;八是探索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体现庭审经济效益;九是实施申诉复查听证制度,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十是改革执行工作,设立执行局,建立执行快速机制,实行实施权和裁决权的分离,增强执行透明度,努力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